2)040章 工会_南宋不咳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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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、周边环境的因素等等。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,在它崩溃之后,再出来的规则还是这套东西,除了化妆技术更高一些、迷惑性更大之外,本质上不会有任何差异。

  这个答案不用时间去证明,只需要看看历史书就明白了,古人已经证明了上千年、无数次,何必浪费时间再去追寻一个已知答案呢。

  如何减少贪污这种现象呢?注意,是减少,而不是杜绝,因为这是人性恶的一面,不可能完全杜绝,除非能从根本上改变人性。这个任务太艰巨了,目前还无法做到。

  想要减少贪污,不让它变成一种社会现象,唯一的办法就是完善规则、去掉规则的后门、抬高犯罪成本。当任何一个人想要去贪污集体财产时,都会面临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,比如说身败名裂、倾家荡产、遗祸后代等等,那他就不会随便伸手,至少在伸手之前要想出一个万全之策。

  试问,有多少人能想出这种完全之策呢?实际上,聪明人、智商足矣挑战集体智慧的人,比例是非常非常少的。这样就会有很大一部分人被迫压制自己心中恶的那一面,不是他不想,而是不敢。趋利避害,也是人性中一个重要元素,用人性来制约人性,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。

  规则也好、法律也好,并不是要压抑人性,正相反,只有充分体现人性,让人性被人性制约,从而达到某种平衡时,这个规则才是更趋于完美的。当然了,是趋于,不是达到。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东西,完美这个东西,本身就是不平衡、失去了制约的,它就不该存在于规则之中。

  所以说,一个好的规则,是不该追求完美的,而是要尽量平庸,在平庸中满足大部分人的利益、舍掉少部分人的权利。而在这种规则之下,大家就会自然而然的趋利避害,尽量去当大部分人,而避免去做那少部分人。话又说回来了,这不就是人性嘛。

  洪涛目前就发现了,帝国法律中有一个大漏洞,它忽视了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那部分规则。假如翁小乙们在剥夺奴隶权利时,这些奴隶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反抗,翁小乙们说不定就会因为犯罪成本过高而收手,或者说有一部分翁小乙们会收手,这就已经达到了平衡的目的。剩下那些人性太恶的翁小乙们,就是这个社会的少部分人,也就是可以舍弃的。把他们无情的消除掉,大部分人都不会反对,说不定还得鼓掌呢。

  把这个问题再引申一下,假如翁小乙们不是去剥夺奴隶的权利,而是去剥夺帝国人民的权利了,该怎么办?其实一个意思,只要赋予帝国人民法律上的反抗权利,尽量提高犯罪成本,翁小乙们照样会只剩下可以被舍弃的少部分。

  那如何把这个权利赋予人民呢?世界上有这种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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